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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谷区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教育系统干部及党员落实“十带头十严禁”要求的通知

依据《中共北京市平谷区委员会关于平谷区各级干部及党员落实“十带头十严禁”要求的通知》(京平发【2017】19号)要求,为有效发挥全区各级干部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,结合深化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和“勇于担当”主题实践活动,围绕“疏解政治促提升”、“双安双打”、打击“四抢”、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,区委教工委高度重视,依据实际制定了《教育系统干部及党员落实“十带头十严禁”活动方案》。方案面向教育系统全体党员、领导干部进行部署,本着自查自纠,自主整改,立查立改的原则,在活动落实中努力做到“五结合”。即,与“勇于担当”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、与教育系统“双积分”相结合、与教育教学工作相结合、与去除不文明行为相结合、与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相结合,围绕区级中心工作,以实际行动发挥教育系统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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